免费开放文化活动厅室简介
免费开放文化活动厅室简介
1、多功能演艺大厅:位于长治县文化中心一楼,面积700㎡,拥有LED显示大屏、多媒体投影仪、灯光音响等先进设备。常年举办方针政策、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健康生活为主要内容的讲座、报告会、小型文艺表演活动,免费向公众开放。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展示厅: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是我国各族人民长期以来创造和积累的文化财富,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传承民族文化、培育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对于保持民族文化独特性、维护文化多元性,对于建设和谐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都有着重大意义。
长治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文化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潞安大鼓列入了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上党八音会、干板秧歌被列入省级非遗保护名录;黎都社火、黎都旺火等12项列入市级非遗保护名录;剪纸、根雕等32个项目列入了县级非遗保护名录。
长治县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建于长治县文化艺术中心三楼,总面积300平方米,投资39余万元。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共分三个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和资料库。
展厅采用图文并茂、实物陈列、影像解说等多种方法展示了我县各类非物质和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渊源、重要价值、主要内容等,将我县悠久灿烂的民间文化和近年来获得的、省级、市级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生动的进行了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共陈列、省、市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二十余项,省级有干板秧歌、八音会,市级有黎都社火、黎都旺火、铁礼花等,以及县级的剪纸、五谷画和根雕等二十余项。物质文化遗产展厅陈列可移动文物26件,不可移动文物8项。资料库存有物质文化普查资料、申报项目资料及影像照片资料等。免费开放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休,实行全天候开放。
3、文化资源电子阅览室:位于长治县文化中心三楼南区,建筑面积110㎡。配备电脑21台,提供文化资源电子信息查阅服务。免费开放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休,实行全天候开放。
4、书画室:位于长治县文化中心四楼南区,面积130㎡,分为书法、绘画两部分,主要用于举办美术、书法教学培训及艺术展览。免费开放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休,实行全天候开放。
5、独立学习室:位于长治县文化中心四楼南区,24㎡,用于各类文化艺术课程的教学辅导,专业人士之间的学习研究与交流。免费开放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休,实行全天候开放。
6、音乐室:位于长治县文化中心四楼南区,55㎡,配备3架钢琴,用于声乐教学、钢琴培训等,免费开放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休,实行全天候开放。
7、曲艺研究室:位于长治县文化中心四楼南区,55㎡,开设有潞安大鼓、干板秧歌、八音会、等地方曲艺的普及性免费培训班,配有乐队伴奏,由传承人有针对性的传徒授艺。免费开放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休,实行全天候开放。
8、服装道具室:位于长治县文化中心四楼南区,58㎡,备有舞蹈、戏曲、乐队等各类舞台服装道具,对社会团体及个人提供免费使用。
9、文化长廊:位于长治县文化中心四楼,面积190㎡,用于展示群众文化活动、民俗民情艺术作品等。全年向公众开放。
10、舞蹈排练厅:位于长治县文化中心四楼北区,面积150㎡,用于舞蹈教学排练。免费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法定假日休息,寒暑期除外。